姓名:Caicai
部门:总经办
岗位:行政人事
合同约定工资:7,800.00 元/月
试用期约定工资:7,000.00 元/月
住房公积金:合同未约定,不涉及
社保个人扣款(转正后):421.04 元/月
| 项目 | 试用期(第1个月) | 转正后(第2个月起)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
| 应发工资 | 7,000.00 | 7,800.00 | 试用期工资为合同工资的89.7%(≥80%),高于深圳最低工资2,700元,合规。 |
| 个人社保扣款 | 0.00 | 421.04 | 试用期由原单位缴社保,本公司仅缴工伤险(个人不缴费)。转正后按核定基数代扣。 |
| 个人公积金扣款 | 0.00 | 0.00 | 合同未约定公积金,不涉及扣款。 |
| 个人所得税 | 0.00 | 71.37 | 转正后应纳税所得额 = 7,800 − 5,000 − 421.04 = 2,378.96 元,税率3%,税额 71.37 元。 |
| 实发工资 | 7,000.00 | 7,307.59 | 转正后实发 = 7,800 − 421.04 − 71.37 = 7,307.59 元。 |
📌 月度预扣预缴计算(转正后首月,假设当年度仅在本公司任职)
⚠️ 若员工当年累计收入较低,或已在前单位任职并累计扣除,实际预扣税额可能为零或有所差异。本计算假设转正当月为在本公司首个工资发放月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及现行政策,工资、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按月预扣预缴,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清缴。
📌 月度预扣预缴计算公式(累计预扣法)
📌 累计减除费用
按5000元/月 × 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月份数计算。
📌 专项扣除
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(即“三险一金”)。
⚠️ 本公司试用期无个人社保扣款,转正后按 421.04 元/月扣除。
📌 专项附加扣除
包括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。
需由个人在个税APP填报,并向单位提供信息方可按月扣除。
📌 居民个人工资、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税率表(2026年现行)
| 级数 |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| 预扣率 | 速算扣除数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不超过36,000元的部分 | 3% | 0 |
| 2 | 超过36,000元至144,000元的部分 | 10% | 2,520 |
| 3 | 超过144,000元至300,000元的部分 | 20% | 16,920 |
| 4 | 超过300,000元至420,000元的部分 | 25% | 31,920 |
| 5 | 超过420,000元至660,000元的部分 | 30% | 52,920 |
| 6 | 超过660,000元至960,000元的部分 | 35% | 85,920 |
| 7 | 超过960,000元的部分 | 45% | 181,920 |
数据来源:《个人所得税法》及现行预扣率表。
试用期(第1个月):应发 7,000 元,无个人社保扣款。因该员工在上一家公司已任职并缴过社保,累计减除费用需合并计算,具体以申报系统为准。通常若累计收入扣除累计减除费用后为负数,则无需预扣税款。
转正后(第2个月起):应发 7,800 元,减除费用 5,000 元,社保个人扣款 421.04 元,应纳税所得额 2,378.96 元,适用3%税率,每月预扣个税约 71.37 元。实发工资为 7,307.59 元。
重要 若员工当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,或年度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,可免于办理汇算清缴。